节能建筑相关基金(建筑节能项目)
今天给各位分享节能建筑相关基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建筑节能项目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大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速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发展,保护土地资源,节约能源,促进工业废渣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辖区内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建筑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均应执行本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实心粘土砖和实心页岩砖外所有的墙体建筑材料:节能建筑是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率达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建筑。第四条 大连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及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建筑材料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工作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建材主管机关)。
各级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环保、标准计量、财政、物价、工商、税务、银行及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建材主管机关,共同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工作。第五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改善环境、保护土地资源、节约能源、合理利废的原则,科学地制定发展规划和计划。第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建材主管机关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和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编制,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下达。
县(市)、区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应报市建材主管机关备案。第七条 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八条 对列入计划的节能建设项目,规划部门须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进行规划和审批项目;建筑设计部门,须按规划设计要求、国家规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标准、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和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审定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建筑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对节能建筑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第九条 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按照政府下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以节地、节能、利废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尽快转产新墙体材料。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和技术改造项目,建材主管机关和科技、计划、土地、银行等部门,应优先予以立项,贷款和保证用地。
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由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建材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管理。第十条 严格控制实心粘上砖的生产量。本市范围内不得再新建实心粘土砖生产厂;原有的实心粘上砖生产企业,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其产量不得超过经建材主管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核定的指标。第十一条 市和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设立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第十二条 专项基金从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列建筑工程费用。凡新建、改造、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改造危房、建解困住宅除外),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须到建材主管机关预缴专项基金,专项基金的预缴标准,按建筑工程规划面积和建筑设计结构核算成标准实心粘土砖用量,以每块砖一分钱计算。未预缴专项基金的,规划部门不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该工程如没有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单位预缴的专项基金不再返回,如使用或部分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又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由建材主管机关根据其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所占比例,返还或部分返还预缴的专项基金。第十四条 建材主管机关收取专项基金,应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发的票据;收取的专项基金按月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本规定,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建材主管机关给予表扬、奖励。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规划设计要求、国家规定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标准、技术规范设计的,建筑、施工单位不按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施工的,实心粘上砖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由建材主管机关予以吝告、责令限期改正或通报批评。第十七条 本管理规定由大连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节能基金有哪些。
有延华智能,中铁装配,中国建筑,北建新材,美好置业。
建筑节能补贴标准:一般公共建筑改造后综合节能率超过15%(含)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进行补助。大型公共建筑综合节能率超过节能率20%(含)以上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进行补助,超过节能率25%(含)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进行补助。
谁能告诉政府有没有对绿色节能建筑的相关鼓励政策
2005年,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都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要控制在4000亿块以下,任务相当艰巨。
我国地域辽阔,在确定总体目标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各地差异,拟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按期完成“禁实”目标:
提出逐步禁止使用和生产实心粘土砖分步实施要求。西部地区要推广发展粘土空心制品,限制使用和生产实心粘土砖;在新型墙体材料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地区,禁止生产粘土砖。
在总结170个城市“禁实”工作的基础上,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第二批“禁实”城市名单,稳步推进。
构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流通、应用和节能建筑的监管。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墙体材料革新有政策优惠
为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国家制定了相关经济政策,有效地发挥了调控和引导作用。
出台了鼓励利用工业废渣生产墙体材料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产品,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对达到规模生产的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对实心粘土砖的生产采取抑制政策。近十年来,国家对实心粘土砖厂占地和取土先后作了很多限制或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准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厂,对实心粘土砖厂开征矿产资源税和恢复执行17%增值税率等。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政府性基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在此基础上将提出具体政策建议;同时也在加快研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产业目录;今后在安排使用预算内基建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会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支持力度;研究推广节能建筑扶持政策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多省市立法了禁产禁用实心粘土砖。
节能建筑相关基金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建筑节能项目、节能建筑相关基金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