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基金会官网(浙江教育资助网)

今天给各位分享浙江教育基金会官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浙江教育资助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浙江80后美女富豪,接替老公董事长职务,如今怎样了?

有志者,事竟成。

封建社会时期,有一种观念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认为女性就应该在家里洗衣做饭,照顾孩子和老人,这是一种封建落后的观念。如今,21世纪下,社会发展迅速经济水平提高,人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上升,越来越多女性也摆脱了落后观念的束缚,在各个领域都有了杰出的表现。

浙江杭州的吴艳就是典型的代表。她聪慧善良,有头脑有手段,懂得将知识转化为财富,懂得去充实自己,而不是一味的靠别人,懂得利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攀爬一个又一个的高山。达到了许许多多男性多无法达到的人生高度。

水到渠成

1981年,吴艳在浙江杭州出生了。她从小就长的颜值很高,有着南方人独特的韵味。她并没有出生在一个富豪家庭,没有有钱有势的背景,也没有什么高超的智慧,只知道踏踏实实的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一件事,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

吴艳在学生时期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学霸,是老师眼中的红人,是同学眼中"别人家的孩子",她以优异的高考成绩考入了浙江大学,她本科的专业是传媒学并不是金融或经济管理学,但是她勤奋好学,求知若渴,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精进自己,充实自己。

2003年,吴艳和男朋友王麟从浙江大学毕业了。他们二人选择了不同的路,一个选择离开学校去创业,另一个人则继续留在学校考研。但其实相比较他们二人的经历,可以发现吴艳的男友比吴艳更早就要踏入了社会。早在2002年,大二的王麟就接触了做生意的一些事情。

所以她的男友以自己灵敏的直觉,嗅到了一丝商机。王麟在大学的社团里是校学生会实践部的部长,所以他比其他人的交际更广泛。他和一个商人创办了一家网络公司,虽然这个公司没有运行很长时间,但是,却帮助他们赚到了创业的第一桶金。

后来,研究生毕业后的吴艳是进军了媒体行业,因为这是她本科专业对口的。她在浙江广电集团做着一名记者的职位。虽然对于记者这份工作她是专业的,可她最后仍然还是放弃了自己的专业,进军了商界。

这个时候她的丈夫创办的汉鼎宇佑集团,迎合了时代的潮流,越做越大,越做越好。于是他辞退了记者的工作,用自己的全部身家来投入了这个集团,帮助她的丈夫更上一层楼。那个时候的她也才只有二十五岁。

呕心沥血

在加盟公司的初期,吴艳就给公司增加了四百万万的投资,并且不怕苦,不怕累,四处东奔西走为公司奔波劳累,四处投标给公司的拿项目,竭尽全力的帮助公司发展,给公司发展的机会。记得有一次,她竟然拿到了100多家房地产企业的名片!然后打电话一个一个咨询。

他们通过自己团队的价格优势和之前做出来的一点小成绩,让一些有意向合作的企业更加安心。于是他们公司项目越来越多,这其中少不了吴艳的功劳。2010年吴艳正式担任汉鼎宇佑宇佑集团董事长,从此以后,她就被人们称为浙江最美女富豪或者是80后美女董事长了。

2010年是整个集团业绩迅速增长的一年,在这2010年的业绩快报中,该集团比前一年同期增长达到了将近27%,总的营业额收入了四个多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5800多万元,这些成绩比去年增加了11%,净利润更是增长了31%之多,这样的业绩是多么的辉煌!

2011年,汉鼎集团在深圳成功上市,他们夫妻二人的资产又成倍的增加了。丈夫的个人身价竟然高达11亿美元,在此之后公司一直向前稳步发展,与此同时吴艳又投资了其他一些业务。五年前,34岁的最美女富豪就在亚洲年轻富豪榜上列位第七,身价足足有九亿美金。

汉鼎集团的发展与吴艳密切相关,吴艳也是见证了这一集团从小到大的发展。从20平米的小房间搬到了如今将近四万平米的地标大楼,从几几个员工到如今现在的几百名员工,有几台设备到现在完善的部署和工作流程,实属不易。

如今,汉鼎集团以代的要求而成功转型,这是他们两个年轻人用自己的心血搭建起来的,属于他们的王国,是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在为公司添加一砖一瓦,他们是我们的标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饮水思源

所谓,喝水不忘挖井人。吴艳与自己丈夫在浙江大学相知相恋,如今他们二人已经名声赫赫身价过亿,但是他们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母校,那是他们梦想开始的地方那是他们的初心。在浙江大学120周年的校庆上他们二人向母校捐赠了一亿元人民币,成立了一个教育基金会。

他们希望可以帮助一批又一批的浙江学子,帮助浙大的教育发展,帮助社会培养人才,帮国家添砖加瓦。当时,他们的这一行为,引起了社会的轰动,因为很少有这么年轻的创业者既成功又懂得感恩,可是他们确实做到了。

第一个吃西红柿的人,一定是勇敢的。就像创业者,就像在一片荒地上种西瓜,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否能成功,如果成功了那么这一年会有一个好的收成,但如果失败了,人财两空。所以,你需要用头脑用智慧有谋略,并且努力拼搏,创业才有可能会成功。

结语:

创业是辛苦的,但只要你找对了方向并竭尽全力就极有可能会成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完成自己的梦想。创业是疲惫的,创业者在多少个日日夜夜里挑灯夜战冥思苦想,只为了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如果你是一个创业者,我希望你可以坚持下去!

吴艳,是创业者当中成功的典型代表。他们在那个年代,开创了属于自己的地盘,用自己的青春去拼搏,而不是像封建社会那样。当代社会,女性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很出色的表现。我相信,不论有多大的困难在等着我们,有多长的路还需要我们去走,我们一定可以!

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的主要职责

基金会从成立至今面向全国先后开展了“捡回珍珠计划”、“爱心小学”、“爱心图书室”、”彝族儿童班”、”一个孩子一个蛋”、”西部地区师资培训”、”512汶川地震援助专案”等资助项目。至2015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资助41830名高中珍珠生,23638名大学珍珠生,652名贫困彝族儿童,135个爱心图书室,353所爱心小学,50000多名儿童每天1个水煮鸡蛋,153名汶川地震灾区孤儿及残障儿童,430多名汶川地震受灾大学生,671名汶川地震受灾高中生、26所汶川地震受灾学校……

案例1:品格教育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人才教育,始于品德。

倘若品德低下,纵有雄韬伟略,也不是合格人才。但品德教育不应是一筐套话,不是一纸空文。基金会以母亲节为契机,在珍珠生等受捐助群体间开展了别开生面的品德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全面发展。

案例二:捡回珍珠计划

捡回珍珠计划就是与重点高中合作,在该校成立一个有50名学生的珍珠班,为家庭特困、学业特优的“珍珠生”,提供三年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帮助面临失学的他们完成高中学业。学校免除“珍珠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捐助人捐助每位“珍珠生”高中三年生活费用7500元,由新华爱基会每年发给学校每位“珍珠生”生活费2500元,再由学校按10个月每月200元发给学生;另外500元作为书籍及其它费用,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250元。“捡回珍珠计划”自2003年发起,至今已由最初新华爱高的1校,发展到全国25个省、直辖市的141校,累计开设了706个珍珠班。截至目前,已有35000多名家庭特困,成绩优异的珍珠学生受到资助。

新华爱基会在贫困省市相对较贫穷,容易找到“特困”与“特优”学生的地区,找当地教学质量好,能吸引全地级市贫困学生来读书、且校领导有办学热诚,能认同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捡回珍珠计划”的学校开设“珍珠班”。每年珍珠班开班后,新华爱基会人员到学校后都要利用晚自习时间和新入学的珍珠生进行逐一面谈,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并对有疑问的学生进行家访。

案例3:爱心图书

由于偏远地区小学图书颇为匮乏,即使有少量的书,大多也是80年代留下的旧着;有鉴于此,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乃拟定此「爱心图书室捐献办法」,依照高(小学五、六年级)、中(小学三、四年级)、低(小学一、二年级)年级学生之程度,及教师之需要,提供内容丰富的图书及工具书,以营造学校读书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升孩子们的人文素养。每汇积30000元,即可在贫困地区学校兴建一间“爱心图书室”。3000本课外读物带领孩子畅游广阔天地。已在甘肃、陕西、河南、安徽、四川等20个个省区偏远地区,已完成爱心图书室建置的小学达135余所。

案例4:爱心小学

贫困地区小学校舍危房甚多,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里学习险象环生。为了改变这样的状况,基金会与当地政府联手建设爱心小学。政府先期投入原则上均不低于基金会捐赠款的配套款,加上由爱心人士捐赠的25-30万元元,即可在贫困地区建立一所爱心小学。学校落成后可由捐赠人命名,或统一命名为“新华爱心小学”。已有353所簇新的爱心小学传出朗朗读书声,受益学生10万余人。

案例5:爱在震区

“5.12”汶川大地震后,考虑到地震重灾区已有大量的援助资金及物资进入,基金会定将资助重点放在次灾区。 经过考察,基金首先选定了一批重建学校进行捐助,捐助金额达800万元。此外,为了帮助地震灾区因为家人伤残或本人伤残等原因无法继续高中学业的学生,基金会还在灾区实施了“寒梅班计划”,计划参照捡回珍珠计划的资助模式,帮助灾区因灾无法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读完高中,希望他们在历经苦寒之后绽放出扑鼻的芳香。“寒梅班计划”预计实施5年。现已资助了671名灾区学生。

2008年5月12日发生举世震惊的汶川大地震,本基金会在海内外各界热心人士的踊跃捐输下,承接了众多的爱心善款。在与捐款方,当地政府充分沟通,及考量灾区环境与本会专业能力下,确定了多项资助工作并全面铺开实施中,预计在三至十二年内全部完成。其中具规模的援助项目如下:

1.援建小学:协助政府重建灾区小学共26所,每校捐款人民币25-150 万元不等(以下货币同),投入经费约11,300,000.00元。

2.设立寒梅班:帮助灾区家庭因地震灾害致贫的高中学生,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费2500元 ,直至高中毕业为止。资助人数671名,分布于灾区46所高中,投入经费2,715,000元。

3.设立珍珠班:在灾区四个重点高中设六个珍珠班,资助300名学生三年,每人每年生活费人民币2,500元 ,直至高中毕业为止,投入经费2,250,000元。

4.资助儿童福利院:帮助灾区雅安南充攀枝花三地三所儿童福利院的113名孤儿及残障儿童的康复及教育工作,投入经费1,360,000元,分三年实施。

5.资助孤儿、贫困儿童:帮助灾区家庭因地震父母双亡或因震致贫的小学生共40名,资助期间6-12年,投入经费2,275,200元。

6.设立大学清寒优秀奖助金:帮助灾区进入一二本大学就读的贫困大学生。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费3,000元 ,直至大学毕业为止。资助人数176名,投入经费2,112,000元。

案例6:新华爱高

新华爱心高级中学:是浙江省第一所合作办学的民办高中。目前有37个教学班,学生约2200余人,教师130余人。

平湖市外语经贸职业实验中学:该学校高一至高三各有一个班。这所学校主要在初中学习成绩不够理想的学生,教学重点在就业技能的培训人才。希望藉此改变社会不念高中、不念大学就没有希望的观念。

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基金会理事

袁 立 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理事长

秦荣华 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 副理事长

敏实集团主席

姚霁光 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 秘书长

平湖市新华爱心高级中学理事会理事长

阎明复 前统战部部长

郑瑛彬 荣成纸业公司董事长

苏法昭 台湾财团法人台北市无子西瓜社会福利基金会董事长

台湾财团法人爱心第二春文教基金会董事

吴云昉 平湖市卫生局长

刘黎理 前台湾卫理女中教学副校长

前平湖市新华爱心高级中学理事会驻校理事

茅锺琪 前台湾华兴中小学校长

前华兴育幼院院长

蔡清江 前台湾中山科学院技士

林素静 平湖市新华爱心高级中学理事

前康大资讯技术经理

前资通电脑经理

周康美 知传数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莫惟洵 新华(香港)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前美商花旗银行(上海)副总裁

陈文茜 凤凰卫视:“解码陈文茜”节目主持人

中天电视:“文茜世界周报”节目主持人

傅 静 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基金会监事

黄长发 平湖市伊诺华公司总经理

平湖市新华爱心高级中学理事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入口:http://pxglpt.zjedu.gov.cn/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入口: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浙江省教育厅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结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按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

第三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的准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建设创新型服务型部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打造“清廉教育”。

第二章 决策机制

第四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实行依法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决策要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坚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统一领导相结合。省委教育工委实行工委会决策制度,省教育厅实行厅长办公会议决策制度。

第五条 工委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工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工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工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每月召开2次。工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党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与重大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2.加强对委厅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具体任务;

3.研究决定上报省委、教育部党组的重要请示、报告,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全省教育系统及委厅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和党内规范性文件;

5.研究涉及全省教育的重大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6.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办高校省管领导人员、浙江树人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委厅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不含省教育考试院副处级)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奖惩、任免等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

7.按照纪律检查工作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有关事项,通报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

8.审议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职责分工、因公出国(境)计划、处级以上干部培训等;

9.研究确定全省教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0.研究决定厅机关的人员调动和直属单位的用人计划管理、公务员招录、考核奖惩、政务处分、干部培训、职工福利等;

11.落实党管人才要求,研究决定全省教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宏观意见和重要政策;

12.其他需由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工委会参加人员为工委委员,非工委委员的厅级领导干部、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党委、组织处、宣教处负责人和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等列席(干部议题除外)。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工委会主持人确定。列席人员原则上为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工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任免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工委委员参加。工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工委书记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工委会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回避。

第六条 厅长办公会议由厅长召集并主持。厅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副厅长召集并主持。厅长办公会议实行厅长负责制,一般每月召开2次。厅长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就讨论事项作出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厅长办公会议议事。厅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国务院及教育部、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上报省政府、教育部的重要请示、报告,下级单位请示、报告的教育行政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决定一般项目安排、经费预算安排、评优评先评估、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教育行政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厅机关重要合同协议、大型资产购置与处理等重要事项;

5.研究解决涉及学校和师生权益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研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

6.其他需由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厅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厅长、副厅长、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巡视员、副巡视员,工委委员和办公室、法规处负责人和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厅长或会议主持人确定。列席人员原则上为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厅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请假人员对会议所讨论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表达。

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回避。

第七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部门提请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由部门集体讨论,并经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和外单位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市、县(市、区)和高校的,应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还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并充分论证,未充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或者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得提交决策。

第八条 完善会议决策的落实机制。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之后,需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按照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要求,会议纪要在规定范围公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会和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九条 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应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对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要及时跟踪、评估和反馈,必要时开展第三方评估。

第三章 公文规则

第十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相关要求办理公文,遵守行文规则,规范公文格式。

第十一条 报送委厅领导审阅和批办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拟办、呈送,处室和直属单位不得直接向领导个人送签公文。

第十二条 来文批办制度。所有来文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拟办、分送。推行电子收文和协同传阅机制,不断提高办文办事效率。主办部门要主动办理,会办部门要及时协办。无充足理由,各处室、直属单位不得推卸办文责任。主办部门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协同办公系统。

第十三条 发文审批制度。除密件外,所有公文均通过电子政务处理。除存档外,尽量减少纸质文件印刷。正式公文一律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名义行文。内设处室不得对外行文,必要的工作沟通可以处室名义印发便函。制发公文时,应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核稿;需要多个部门会签的公文,会签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告知主办部门,主办部门要知悉修改内容并认真研究是否吸纳。办公室核稿后,呈报委厅领导审签。办文各环节应签署经手人完整姓名和日期。

第十四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其他部门联合行文,应事先协商一致。上报省委、省政府或代拟省委、省政府的文件,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应事先协商一致;部门有不同意见的,由委厅主要领导出面沟通一次,仍有分歧的,说明情况和理由并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第十五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公文按照以下规则签发:

1.向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报送的上行文;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对地方、高校的批评通报;向上级主要领导报送的材料,由分管委厅领导审核,委厅主要领导签发。主要领导外出时,可授权相关领导签发。

2.回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及其他有关部门征询意见的文件,履行工作程序性的公文,已列入年度计划的各种专业性会议通知,以及其他常规性文件,可由分管领导签发。

3.外单位联合行文的文件,按照对等和分工由相关领导审签。

4.紧急公文如遇领导外出,可由主办处室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代签,或事后补签。

第十六条 委厅直属各单位依据部门职责以各自单位名义对外行文,委厅OA系统一般不分发直属单位文件,门户网站也不刊载直属单位文件。

第十七条 进一步减少文山会海。从严控制公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提倡简化文件,委厅下行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提请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须执行发文立项制度,先报省委省政府批准。日常业务工作往来和简单的知照性信息,一般通过钉钉或OA工作快递直接发送,不再另外行文。

第十八条 领导批示件办理。省领导批示件按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委厅领导的批示件,由办公室分送相关部门办理,15天内反馈批示领导。

第四章 学习制度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省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对象为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需要可扩大到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8次,其中专题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研讨至少有2至3人作中心发言。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包括集体学习会、理论务虚会、专题读书会和论坛报告会等。委厅领导要做学习的表率,带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第二十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开设“处长讲堂”,定期由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宣讲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和发展趋势。

第五章 调查研究制度

第二十一条 完善调研制度。每年初确定一批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委厅领导每人至少领衔1项调研课题。省管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一年不少于2个月,委厅领导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1周。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调研时间不少于省管干部。重要政策出台之前,必须有相应的调查研究作为基础。

第二十二条 树立良好的调研作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调查研究,不得增加基层负担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坚持开门搞调研,倡导不打招呼、不听汇报调研。推进调查与研究相结合,既摸实情、找问题,又出实招、解难题。对调研时基层反映的问题要实行“回访”。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 委厅建立实行党员大会、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务虚会、党风廉政分析会、意识形态形势分析会、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处长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

务虚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重点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研究推进工作的思路,每年至少召开1次。

党风廉政分析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季度召开1次。

意识形态形势分析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1次,集中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工委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情况,每半年向省委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1次。

第二十五条 处长例会由委厅主要领导或由其委托其他委厅领导主持。处长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级单位的重要指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

2.部署落实工委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的有关重要工作;

3.交流布置有关工作任务;

4.通报相关问题;

5.其他事项。

处长例会由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 专题会议由委厅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主持或会同相关领导共同召集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或教育局、高校参加,专题研究某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以直接执行,重要事项需提交工委会或厅长办公会议审议。

第二十七条 党员大会、干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召开。党员大会参加对象一般为:委厅机关全体党员,离退休支部书记,直属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干部大会参加对象一般为:委厅机关在职在编全体干部,离退休支部书记,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试院正处以上干部。

第二十八条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定期上好党课。每月至少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活动情况要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

第二十九条 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严格办会审批,提高会议效率,节约会议开支。各类会议实行年度经费限额控制和计划管理制,年度会议计划和会议经费预算需经厅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提倡运用视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召开视频会议。由各地各高校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

第七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十条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直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执行,每年年初根据组织部门通知文件部署进行集中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厅直属单位及时报告以下重大事项:

1.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决定和重大事项;

2.本单位房屋基本建设、修缮、改造等工程建设及其他大额资金安排,以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转让、处置等经济活动;

3.本单位班子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调整,由本单位管理的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调整,以及办公室、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调整;

4.本单位内部分配制度重大调整;

5.本单位以及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隐患;

6.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凡重大事项要在正式决定前进行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重大事项采用书面报告,可专题行文上报,也可填写重大事项报告单。紧急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隐患,可先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补报。书面形式的报告统一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视情分送领导班子集体或相关委厅领导,并通报相关处室。口头形式的报告,可由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外出,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直接向委厅分管领导以至主要领导报告。

第三十二条 健全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要按程序请假。

1.委厅主要领导出国(境)、出省,要按省有关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报备;其他委厅领导出国(境)、出省或休假,应向主要领导报告,由办公室通报其他领导同志。

2.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国(境)、出省或休假,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报办公室、干部处备案,由办公室向其他领导同志通报。其他工作人员出国(境)、出省或休假,向分管领导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或休假,应按程序确定临时负责人。

3.各部门外出组织集体活动,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事前报分管领导批准。各部门应避免全体人员在工作时间同时外出,确保有人值守办公。

第三十三条 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重要会议之后,要及时报告会议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代替其他领导参加会议的,要及时把会议情况向被代会领导报告,重要的内容要向主要领导报告。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委厅重要事项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的政治职责。统一报文出口,规范报告程序和形式,提高请示报告质量。

第八章 督促检查

第三十五条 严格落实《全省性督查检查活动审批备案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面向基层开展各类督查,努力减少各类不必要的督查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检查评比考核计划管理和清单管理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开展检查评比。进一步减少各类“进校园”活动。

第三十六条 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年初及时分解年度教育工作任务,并按季度督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加强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督查。督促好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加强教育督导。落实法定的教育督导职责,积极发挥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全面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工作。

第九章 依法治教

第三十八条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加强学法用法,强化依法行政保障和能力建设。通过“法治微课”等方式,每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至少3次。全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要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第三十九条 加强教育立法。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及时向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教育法规的建议,向省政府提出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类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并根据程序代为拟定草案。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四十条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符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前应先填写《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申报表》报省政府办公厅立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起草代拟稿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处室制订规范性文件,须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并由法规处组织合法性审查;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都需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议。提请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时,需同时提供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征求意见汇总表、政策解读等材料。

第四十一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推行“掌上办公”“掌上办事”。

第四十二条 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工作制度。推进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委厅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应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及时答复相关申请。

第十章 全面从严治党

第四十三条 教育工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教育工委定期对政治生态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四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课堂、网络、社团等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校活动的审核。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坚决维护国家与公民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四十六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委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服务群众,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健全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制度,厉行勤俭节约。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第四十八条 坚持廉洁从政,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四十九条 自觉接受监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完善舆情收集机制,主动收集新闻媒体、论坛、微博、微信等各方面反映的涉及教育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做好核查和指导工作。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认真核实信访举报事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健全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

第五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中列明的主体责任事项以及省委、省政府廉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教育工委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及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年1月15日前向教育工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前期相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登录地址:

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入口: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4、全国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平台登录地址:

5、全国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培训总结范文(四篇)

6、全国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平台:

7、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登录入口:

8、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登录入口:

9、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五篇)

1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三篇)

;

浙江教育基金会官网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浙江教育资助网、浙江教育基金会官网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布于 2022-08-25 01:08:02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152
目录

    0 条评论

    请文明发言哦~

    忘记密码?

    图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