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楼房漏水维修基金(房顶漏水维修基金)
今天给各位分享高层楼房漏水维修基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顶漏水维修基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暴雨后房子漏水怎么修?维修基金可以用吗?
刚买的房子遭遇漏水,大雨之后维修房屋怎么申请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大雨中一些房屋尤其是顶层的住户可能会遭遇漏水,这种情况是可以动用咱们之前缴存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修的,那要怎么去申请和维修呢?
先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首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钱,它是由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的一笔资金,专门用来维修或更换电梯、消防、屋顶等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钱。依据《物权法》规定,这笔钱由小区业主共有。
不过,平常咱们使用维修资金,要经过双2/3业主同意等程序,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支取这笔钱。
那么遇到房屋都漏雨这种迫切需要维修的情况,该怎么办?
为此,政府设立了一个应急维修的政策,如果出现6种紧急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在无需业主签字的情况下,准备3份材料即可到当地房屋和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审批时间短,最快时间48资金到帐。
具体而言,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6种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遇到以上6种情况,使用应急维修不需要双2/3业主同意,但应当事前告知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办法了。
步骤一: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由相关房屋产权人(可否改为业主)提出代修申请。
那么应急维修的申请提交给谁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步骤二:提交材料
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下。
(1)已填好的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
(2)所选施工单位不在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3)应急维修工程预算书;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明细表或分摊明细表。
步骤三:等待审批
应急维修的审批时限包括两个阶段:
一是区县建委(房管局)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场做出同意决定。申请材料有问题的,指导申请人补正材料。
二是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当在接到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特别紧急的,应当在24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
步骤四:请企业施工
需要实施应急维修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区县建委或房管局可以自行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附后)中选定施工企业,也可以通过摇号方式从施工单位名录中选定施工单位。
相关单位也可选择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以外的施工企业,如果选择这类企业,在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时,需提交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步骤五:工程验收
应急维修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报告。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合格的意见;不合格的,施工企业要无条件整改到工程合格。
鼓励聘请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机构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工程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监理或造价咨询机构的费用可以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步骤,其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注意事项一:应急维修费用的分摊
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费用,由产权人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对个人购买的房改房,分摊应支付的维修资金先使用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售房单位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差额部分从个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可以简洁一些。先使用售房单位交存的那部分,不足的话再用个人交存的那部分)
注意事项二:未交纳维修资金的处理办法
应急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尚未交纳维修资金的,应立即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补交专项维修资金或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应分摊的维修费用。对拒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相应维修费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企业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区县建委(房管局),在相关业主办理所涉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继承等手续时,由区县建委(房管局)告知其先补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滞纳金。
注意事项三:房屋建筑的质保期
特别提醒一下,和其他商品一样,房屋建筑也是有质保期,质保期内出问题,是要开发商来负责的,不需要咱们业主自己掏钱来修的哦。
比如,地基和主体结构的质保期限为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住宅即为70年;防水和保温工程的质保期限为不低于5年;电梯工程则不低于3年;住宅外窗防漏保修5年。
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的,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而日常的维修费用,如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则是包含在单独要缴纳的物业费内。
二、公共维修基金属于谁?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得挪作它用,当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三、这笔钱由谁交?
公共维修基金需要购房者交纳。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每个城市不尽相同。
四、这笔钱谁管理?
业主们平常是接触不到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应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公共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五、公共维修基金如何使用?
公共维修基金实际提取却十分困难,例如楼房漏水,顶层业主家里遭了殃,但楼下住户却不同意利用公共维修基金对屋顶进行大修;电梯应该换新的,但低层业主却说自己用不着,不愿意动用自己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如果业主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走绿色通道加急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6种情况可紧急提取公共维修基金:
1、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2、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3、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4、楼梯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6、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综上所述,维修基金由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房屋漏水房维修基金提取条件
房屋漏水是不符合房维修基金提取条件的,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主要适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当事人的问题只是个别房屋的小修,是不能够使用维修基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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