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0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湖南2020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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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免税收入要不要交水利基金

免税收入要交水利基金。出口企业,免增值税,但要按照免抵税额比例计算缴纳地税,其中包括水利基金。

一、水利建设基金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扩展资料:

(一)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年度减免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减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的:(1)遭受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2)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的或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7人以下)的;(3)经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以社员自产自销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当年利润出现亏损,并且亏损额达到注册资金的20%以上的;(6)经营钢铁、煤炭、汽车、化工原料、水泥、农资等大宗物资的商贸企业;(7)景点类旅游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大型第三产业企业和商贸连锁企业确有困难的;(8)为水利治理工程、旧城改造而搬迁,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损失的;(9)为农村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10)确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2022年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减免政策有哪些?

可以减免城建税的情况还是有很多的,需要根据具体进行分析。根据我国的税法体系可知,城建税属于附加税,城建税都是依托增值税和消费税设置减免优惠的。具体规定如下:

1、实物交割标准黄金时免征城建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的规定可知,黄金交易所的会员,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黄金,免征城建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的规定可知,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通过交易所销售,同时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建税。

2、重大水利基金免征城建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的规定可知,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时,免征城建税。

这里需要注意,重大水利基金虽然是政府性基金,但是在实际征收时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也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建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可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建税。当然减半的不仅仅是城建税,毕竟“六税两费”都可以享有这个政策。

另外需要注意,从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所以在这个时间段,城建税也是免征的。

4、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减免城建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的规定可知,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或者企业招聘退役士兵的,可以享有城建税的减免政策。

5、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免城建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有关规定可知,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时,可以享有减免城建税的优惠。

综上,可以减免城建税的情况有实物交割标准黄金、重大水利基金、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以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情况可以减免城建税。

水利建设基金的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请问哪些情形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缴纳义务人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在一定时限内给予减征或免征;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在一定时限内给予减免;因临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力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可向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税务局部门批准缓征。缓征期限在年度内不得超过6个月。

一、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

二、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务院三峡办,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降低征收标准后,两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收入划分、使用范围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2、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3、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上述政策落实到位。  

拓展资料:

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二、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专项资金汇算清缴工作。专项资金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三、取消专项资金后,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予以支持。

四、本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6号)同时废止。

湖南的水利建设基金怎么算??为什么要交这个税?什么意义?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一、征收范围: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二、征收时间、地点、标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政发[2011]2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全省水利建设步伐,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

(二)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政府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的矿业权价款中提取3%。

(三)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

(四)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岳阳市、衡阳市、常德市、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怀化市、郴州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级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确定。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第四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办法: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入同级财政。

(二)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和矿业权价款中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计提和划缴。其中,从车辆通行费、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矿业权价款中计提划缴的水利建设基金缴入省级财政,从其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价款中计提划缴的水利建设基金缴入同级财政。

(三)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转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预提和划转,缴入同级财政。

(四)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收,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比例分成。

第五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湖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及项目前期工作;防汛应急度汛;水利科技教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

资金使用结构为:50%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于水利工程维护;20%用于应急度汛和水利科技教育,各部分资金结余可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基金实际筹集入库情况拨付资金。其中,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水利建设基金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七条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审计、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收不收、应缴不缴或侵占、截留、挪用水利建设基金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各级财政部门是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的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第九条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制定。

第十条 本办法中关于由财政部门直接计提和划缴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关于对从事生产经营、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发[1997]23号)、《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办法》(湘政发〔2001〕31号)予以废止。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湖南2020水利建设基金减免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湖南2020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湖南2020水利建设基金减免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布于 2022-08-26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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