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传授造假(内部传授造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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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的财务造假方法

每一家现代工业企业都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这是做假账最方便快捷的途径。

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进行赊账交易(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上市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等;关系企业是指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关系非常亲密的企业)。

顾名思义,既然是赊账交易,就绝不会产生现金流,它只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决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因此,当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损益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但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应该开始警觉:这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赊账交易操纵利润?

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了。

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某年度卖出了1万台汽车,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当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会注明是赊账销售),这使得它的股价一路攀升;到了第二年年底,这家汽车公司突然又声称上一年度销售的1万辆汽车都被退货了,此前宣布的1000万美圆利润都要取消,股价肯定会一落千丈,缺乏警惕的投资者必然损失惨重。

在西方,投资者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这种小把戏骗不过市场;但是在中国,不但普通投资者缺乏经验,机构投资者、分析机构和证券媒体都缺乏相应的水平,类似的假账陷阱还真的骗过了不少人。

更严重的违规操作则是虚构应收账款,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操纵利润”范畴,是彻头彻尾的造假。当年的“银广夏”和“郑百文”就曾经因为虚构应收账款被处以重罚。在“达尔曼”重大假账事件中,“虚构应收账款”同样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可以是委托理财,可以是某种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种无形资产的款项等等。让我们站在做假账的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其他应收款”的操纵难度显然比“应收账款”要低,因为“应收账款”毕竟是货款,需要实物,实物销售单据被发现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其他应收款,在造假方面比较容易,而且估价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容易露出马脚。有了银广夏和郑百文虚构销售记录被发现的前车之鉴,后来的造假者倾向于更安全的造假手段;“其他应收款”则来无影去无踪,除非派出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调查,很难抓到确实证据。对于服务业企业来讲,由于销售的不是产品,当然不可能有“应收账款”,如果要做假账,只能在“其他应收款”上做手脚。在中国股市,“其他应收款”居高不下的公司很多,真的被查明做假账的却少之又少。

换一个角度思考,许多公司的高额“其他应收款”不完全是虚构利润的结果,而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结果。早在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就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东挪用资金的结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应收款”的名义进入会计账目。

虽然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被视为中国股市的顽症,并被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进行清查,但至今仍没有根治的迹象。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东想企业资金简直是易如反掌;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做假账,但肯定是一种违规行为。

二、与“应收账款”相连的“坏账准备金”

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关键词是“坏账准备金”,通俗的说,坏账准备金就是假设应收账款中有一定比例无法收回,对方有可能赖帐,必须提前把这部分赖帐金额扣掉。

对于应收账款数额巨大的企业,坏账准备金一个百分点的变化都可能造成净利润的急剧变化。举个例子,波音公司每年销售的客运飞机价值是以十亿美圆计算的,这些飞机都是分期付款,只要坏账准备金变化一个百分点,波音公司的净利润就会出现上千万美圆的变化,对股价产生戏剧性影响。

理论上讲,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金比例应该根据账龄而变化,账龄越长的账款,遭遇赖账的可能性越大,坏账准备金比例也应该越高;某些时间太长的账款已经失去了偿还的可能,应该予以勾销,承认损失。对于已经肯定无法偿还的账款,比如对方破产,应该尽快予以勾销。

遗憾的是,目前仍然有部分上市公司对所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同一比例计提,完全不考虑账龄的因素,甚至根本不公布账龄结构。在阅读公司财务报表的时候,我们要特别注意它是否公布了应收账款的账龄,是否按照账龄确定坏账准备金,是否及时勾销了因长期拖欠或对方破产而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如果答案是“否”,我们就应该高度警惕。

从2002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对各个上市公司进行了财务账目的巡回审查,坏账准备金和折旧费都是审查的重点,结果有大批公司因为违反会计准则、进行暗箱操作,被予以警告或处分,它们的财务报表也被迫修正。但是,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无论证监会处罚多少家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有多大,如果普通投资者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类似的假账事件必然会一再重演,投资者的损失也会难以避免。

三、最大的黑洞——固定资产投资

许多中国上市公司的历史就是不断募集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历史,他们发行股票是为了固定资产投资,增发配股是为了固定资产投资,不分配利润也是为了省钱行固定资产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的阴影里,是否隐藏着违规操作的痕迹?

固定资产投资是公司做假账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但是这种假账不可能做的太过分。公司可以故意夸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借机转移资金,使股东蒙受损失;也可以故意低估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或者在财务报表中故意延长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减少每一年的成本或费用,借此抬高公司净利润——这些夸大或者低估都是有限的。

如果一家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做的手脚太过火,很容易被人看出马脚,因为固定资产是无法移动的,很容易审查;虽然其市场价格往往很难估算,但其投资成本还是可以估算的。

监管部门如果想搞清楚某家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有没有很大水分,只需要带上一些固定资产评估专家到工地上去看一看,做一个简单的调查,真相就可以大白于天下。事实就是如此简单,但是在中国,仍然有许多虚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没有被揭露,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投资者,对此都缺乏足够的警惕性。

如果一个投资者对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造假现象抱有警惕性,他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调查:

上市公司承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没有在预定时间内完工?比如某家公司在某年度开始建设一家新工厂,承诺在第二年完工,但是在第二年年度报告中又宣布推迟,就很值得怀疑了。

而且,项目完工并不意味着发挥效益,许多项目在完工几个月甚至几年后仍然无法发挥效益,或者刚刚发挥效益又因故重新整顿,这就更值得怀疑了。

如果董事会在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没有明确的解释,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该公司在搞“钓鱼工程”,或者干脆就是在搞“纸上工程”。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呈现高额化、长期化趋势,承诺投入的资金动辄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项目建设周期动辄三五年甚至七八年,仅仅完成土建封顶的时间就很漫长,更不要说发挥效益了。

这样漫长的建设周期,这样缓慢的投资进度,给上市公司提供了做假账的充裕空间,比那些“短平快”的小规模工程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监管部门清查的难度也更大。即使真的调查清楚,往往也要等到工程接近完工的时候,那时投资者的损失已经很难挽回了。

00后网上拜师学艺造假币,被判10年,如何树立年轻人正确的三观?

就在今年9月份有两名00后的年轻人因为不愿意去工作,而在网上一同去向一位老师进行学习怎样制作假币。而这两位年轻人通过制作假币从中谋取了1万多元,这个案件在被当地警方侦破之后,判决这两名年轻人10年有期徒刑。

00后在今年迎来了大学毕业,那么他们就要开始正式的步入社会,开始谱写自己的人生篇章。对于00后这群年轻人来说,他们在出生的时候就开始生活,在一个新兴的社会时代。在这个新时代的背景下,如果想要幸福的生活下去,就应该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劳动,并且具备着不怕吃苦,不怕劳累的精神去努力奋斗。但是这两位年轻人既不愿意动自己的双手,也不愿意动脑筋,而且还想有很多的钱花,就开始走捷径,瞪一些不该动的脑筋。在网上学习制作假币,让自己本该可以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而从此的背上了罪犯的罪名。

在网上学习制作假币,从表面上看是为了能够使自己获得更多的财富,但是这严重影响到了金融市场常的秩序。并且也危害到其他的公民自身利益,如果越来越多的人制作假币将会引起中国经济市场的通货膨胀。将会给经济市场带来不健康的风气,并且这也触犯到了法律。

作为一名年轻人,不仅是一个家庭的希望,而且还是一个民族的希望。在这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下,自身应该拥有一个正确的三观,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而且各大学校的老师以及校长应该以身作则,不仅要传授学生们知识,也应该要让他们懂得如何做一个正直的人。在社会当中,那些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作为一些老人,应该要和蔼的对待这些年轻的新鲜血液。

公安局内部人员造假案向哪个部门告?

一,向检察院,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部门。

二,向人大,人大对所有部门有监督权。

三,向党委,党管一切。

四,向上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监督下级机关。

以上为理论,实际上,祝君好运。

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造假有关系吗

1,如题所述,财务能造假,说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甚至可以说失控,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必然联系。

2,一般地,企业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结合人的依制度执行,才能有效发挥内控职能,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

为什么有的科研人员要搞学术造假?

之所以有那么多的科研人员学术造假,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科研评价体系。现在对职称的评价,科研成果几乎成了唯一的标准,科研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功利色彩。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标准和出版物的等级几乎是苛刻的。一些高校的中青年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在基层中努力工作,没有时间做科研项目,只有放弃了。事实上,这也是一种无助。另一种情况是,为了完成科学研究的目标,一些人弄虚作假,欺骗和剽窃。就这样,一批“学术垃圾”被添加进来,从而亵渎了学术尊严和学术生活。

二是,社会和环境问题。研究人员经常接到令人困惑的电话:“你需要发表论文吗?任何水平都可以代写。”这个“产业”的滋生是学术界的悲哀。人们经常付钱给“枪手”、为“版面”支付高价、行贿受贿等现象见怪不怪,甚至表现出极大的“宽容”。

三是,中国缺乏对学术造假的惩罚。在国外,对学术造假的惩罚是致命的。佛蒙特大学医学院的一名副教授因使用虚假数据被判一年徒刑。德国科隆近100名教授帮助不合格学生获得博士学位。许多教授被判3.5年监禁。震惊世界的韩国干细胞欺诈被判处18个月监禁,缓刑两年。然而,学术剽窃现象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情况非常糟糕。最终的惩罚是抄袭者几年内不能评估他们的专业头衔,并被暂时解除教师职务。在我国,学术造假一旦成功,将获得巨大利益;然而,当事故发生时,付出的代价并不高。在这方面,许多专家呼吁对学术欺诈进行“惩罚”,应从道德标准、制度建设和法律制裁等方面加以预防和惩罚。

除了上述外部因素,造假者的内部因素,即个人素质和学术行为低下,也是重要原因。提高学术素养和遵守学术法规是每个学者和研究者行为的底线。

学术造假的原因及对策

1 学术造假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摘要:学术造假已经成为高校的顽疾,近年来学术造假的案例的层出不穷,不仅对高校学术的发展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对社会风气和国家声誉造成严重的危害。究其原因有社会环境、个人品质、高校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学术造假利益链中高校和相关组织的不端行为加重了学术造假的情况。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各类原因,建立合理、透明、规范的管理制度、法律制度、工作制度,才能真正的解决学术造假现象,促进中国学术的良性发展,改善中国学术界在国际上的声誉。 关键词:学术造假; 管理制度; 学术声誉 1 引言 近年来,学术造假行为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从世纪初的汉芯事件,到邻国日本的小保方晴子事件,再到如今风口浪尖之上的河北科大韩春雨事件,学术造假层出不穷,形式多变。学术造假不但使得造假者获取了显赫的社会声誉、学术身份,也让所在高校分得了科研经费等实际好处,形成了包庇放纵的利益链。就近年来的学术造假事件来看,造假者仅仅受到学术界内的批判,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学术造假俨然成为低风险高回报甚至无本万利的学术快车道。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造假者越来越多,学术风气难以扭转,中国在国际学术界的社会声誉一落千丈,更谈不上学术进步,期望这些造假者做出真成果。 2 学术造假的表现 仅从媒体曝光的个案来看,造假形式花样百出,除一般人所熟知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捏造、篡改数据,编造各种申报项目、成果 奖励材料等,亦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如高校给高官、商贾颁发高学历文凭和各种学术头衔,学术期刊通过种种公关活动进入各类期刊索引,“影响因子”造假等。但总体来说,当前学术造假突出表现 在以下三个方面。 [1] 2.1 学术剽窃 学术造假行为的首要表现,就是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从学术打假的历史来看,学术剽窃已是一个“屡禁不绝”的老大难问题,但是近年来,关于学术剽窃的案例呈上升趋势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并且就其情节、性质及影响程度而言,也有日 趋严重的苗头。 2.2 学术行贿 学术行贿是当今学术造假的一种新类型现象。一般来讲受贿者为有权有势有钱者,而行贿者一般掌握着高校的学术资源。具体来讲,拥有学术资源者( 有高校、有掌握着学术资源的高校领导) 向受贿者提供高学历文凭、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等头衔。当然,作为回报,他们也会给高校带来各种直接或间接 的好处。 2.3 学术期刊造假 高校学者和研究

发布于 2022-12-05 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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